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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公司征收燃油附加费!带你了解BAF

发布:adminlyghcgj 浏览:719次

当前,全球燃料价格呈现高位波动走势,较多船运公司可能征收燃油附加费甚至紧急燃油附加费。例如,近期亚洲-北欧的大多数海运承运商在其航线运输成本中增加25%的燃油附加费。此外,地中海航运公司(MSC)还对所有亚洲交易的现货和季度合约,按两周而不是每月的费率重新计算全球燃油附加费,直至另行通知。


那么燃油附加费到底是什么?与海关有什么关系?如何向海关规范申报纳税呢?小编整理了一些问题解答,希望有所帮助。





什么是燃油附加费?

燃油附加费(Bunker Adjustment Factor,简称BAF;或Bunker Surcharge,简称BS),也被称为FAF(Fuel Adjustment Factor),是指由于燃油价格上涨,使船舶的燃油费用支出超过原核定的运输成本中的燃油费用,船公司在不调整基本运价的前提下,为补偿燃油费用的增加而加收的附加费。此外,在已经加收燃油附加费的情况下,如果发生燃油价格又突然上涨,且幅度较大,船公司还会在正常收取燃油附加费外增收紧急燃油附加费(Emergency Adjustment Surcharge,简称 EAS)。本文意见适用于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海运运输货物产生的燃油附加费。



燃油附加费是否需要向海关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3号)的相关规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且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燃油附加费本质上属于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且发生在输入地点起卸前,应作为运费的组成部分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燃油附加费如何向海关申报?

通常企业向海关申报时,已经确定燃油附加费金额,可在报关单杂费栏如实申报。个别向海关申报时,该费用还未确定,应在确认金额后,凭相关单证和客观量化数据向海关申请补税事宜。


申报需要向海关提供什么单据资料?

涉及燃油附加费的单证资料包括相关运输合同、发票等。


其他和运输相关的常见附加费还有哪些?

包括不限于:低硫燃油附加费(Low Sulphur Fuel Surcharge,LSS),是指为弥补在新的硫氧化物排放控制区航行船舶使用低硫燃油所增加的成本,而收取的附加费;货币贬值费(Currency Adjustment Factor,CAF),是指由于国际金融市场的汇率发生变动,致使计收运费的货币贬值,船公司为弥补在货币兑换过程中的损失而加收的附加费;由货物特性衍生的附加费,如超重、超长、超大件附加费;由运输及港口原因衍生的附加费,如直航附加费、转船附加费、港口附加费等;临时性附加费,如港口拥挤附加费、绕航附加费、选卸港附加费、变更卸货港附加费、旺季附加费等;其他原因衍生的附加费,如集装箱不平衡附加费、安全附加费、内陆燃料附加费等。以上列举费用与运输过程有关,若发生在输入地点起卸前,应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